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我院二〇一四年清明节有关放假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
4月5日(星期六)至7日(星期一),共3天。
4月7日(星期一)补休。
二、请各团队根据教学和工作情况做好各项安排。
三、我系师生须强化安全意识、责任意识,切实做好安全防范,注意防火、防盗,确保假期校园平安。
特此通知。
应用外语系
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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